夏燕峰律师谈劳动法:规章制度没有经过公示程序不生效
【案例】
小张2008年3月入职一电子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特别约定: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009年6月,小张接到公司的一份解雇通知,解雇理由是小张上班时间经常上网聊天,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三次以上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小张辩解,他一直不知道公司有该规定,公司从未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向其公示,公司称规章制度已向其公示,但无法举证规章制度公示的事实。
【夏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