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源“管理学”》之:管理方法——管理的行政方法和法制方法(二)


《探源“管理学”》之:管理方法——管理的行政方法和法制方法(二)

管理的行政方法

(二)行政方法的作用及局限性

采用行政方法可以使管理系统达到高度的统一,整个组织的目标、组织成员的意志和行动便于保持一致;可以使纵向信息的传递比较迅速,可以灵活有效地解决各种例外问题。可以集中统一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力量,保证整个系统计划、目标的实现。能够有效地保证各部门、个环节在行动上相互协调;从而确保整个系统运行在和谐、有序、良性的环境之中。

但行政方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是管理效果易受决策者的影响。二是什么事情都听命于上级指示,不利于发挥基层单位、成员的主动性。三是由于行政层次较多,逐级下达指示、传递信息缓慢,工作效率不高。四是由于按性质区划进行管理,横向联系较困难,有碍于商品按自然流向合理流通。五是由于这种方法具有强制性,容易使行政人员犯简单、生硬的命令主义和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错误。六是由于行政机构不实行经济核算,不承担经济责任,容易助长那种无偿调拨、无偿供应、无偿支付等“供给制”式的管理方式,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行政方法适用范围最广,无论是社会管理、军事管理、经济管理,还是科研、文化、教育管理,都少不了行政方法的管理。但是,要科学地运用行政管理方法,特别是企业经济实体,更加要慎重处理好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方法运用上完全的行政化做法,以避免官僚主义、或“不管部”行为的滋生。(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