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哪一年的事情?为了办活动,我到中部的C城去勘查场地。那是一间刚开张没几个月,极为富丽堂皇的夜店,孤耸在城郊的十字路口。中央的舞池挑高四层楼,驻唱歌手的舞台背景是整片顺着石砌墙面流下的瀑布,灯光斜斜打在上面,马上散发出极尽颓废的时尚气味。装潢用的都是时髦的深红深蓝色系,走道和阶梯边亮着一束束细心安排的小小聚光灯,把精心打扮的红男绿女照得很有剧场感,彷佛大家都走进了好莱坞电影里的高级赌场。朋友告诉我:那间夜店生意始终很好,老板很有办法,包厢里经常有热情捧场的道上弟兄,和喝得满脸通红的警界长官。
彼处不只门面漂亮,音响系统也花了大钱,低频深沈而不含糊,高频清脆而不刺耳,即使在极大音量仍然层次分明、游刃有余,想来不单砸下许多银两,还得有专家细心指导,才能整治出那样的气势。台北那些live house,和C城这儿一比,都不免显得寒碜了。
然而尽管装潢、灯光、音响都很到位,人客的模样也挺体面,彼处的音乐却不免令我失望:那儿有不只一组驻唱歌手,按日轮流献唱,唱的不外乎全台湾酒吧歌手都腻味熟烂倒背如流的那些歌:4 Non Blondes的"What's Up"(1992年带点‘另类风’的女子摇滚名作,就是副歌反覆唱‘Hey hey hey…I say hey, what's going on?’的那首,原版其实还不赖,不知为何我们的做场歌手总会表演过度,把它唱成咬牙切齿的哭调仔,或者抬头挺胸激昂亢奋的军歌)、Joan Jett的"I Hate Myself For Loving You"(1988年排行金曲,做场歌手的翻唱版好像永远抓不到原版破罐破摔的肮脏劲儿,结果就像威士忌偷偷被换成了黑麦汁,喝再多也high不起来)、还有比较新的,Gwen Stefani的"Hollaback Girl"(歌名好像被翻成‘哈啦美眉’?这样算起来,那该是2005或2006年,这首舞曲横扫全球,夺奖无数。这歌乍看白痴无脑,却是歌者有意为之,真正厉害的是那义无反顾的挑衅气势。这部份总是被做场歌手彻底忽略,于是只能变成货真价实的白痴无脑)。
驻唱歌手不在舞台上的时候,驻场DJ负责播歌。老实说,DJ的音乐品味也就那么回事,几乎都是“懂疵懂疵”的“广嗨”和“台嗨”(即港产、土产的‘摇头歌’),舞场那耗资不知多少万的超重低音放起来,每个“懂疵”都震得你从脚底麻到头顶,倒也是奇妙的经验。
可惜我不懂跳舞,驻场乐团第二个set唱完,DJ再度“懂疵懂疵”的时候,场内愈来愈热闹,大家愈来愈high,我却很快就头痛起来,只好匆匆告辞。
正式办活动那天傍晚,我提早到那儿协调各项杂务。事情安排妥当,我们一时没事,营业时间也还没到。工读生启动空调,慢吞吞拖好地,排好桌椅,一桌桌摆上当日促销酒牌和烟灰缸。就在这时候,驻场DJ来了。他一言不发,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天色已暗,舞场一片漆黑,他走到柜台后,摸摸弄弄,点亮几排灯,提供最低限度的照明,然后默默走到DJ台,坐下。那是全店中央正对音响系统的“黄金位置”。他从包里摸出一片CD,喂进机器,按下PLAY,扭大音量,然后点亮一支菸,深吸一口,往后躺倒,闭上双眼。键琴、贝斯和鼓从那极之厉害的音响系统流泄而出:
哈啰?有人在吗?
点头示意,若你听得见
有人在家吗?......
没有疼痛,你正在回归
远远一艘船在海平线冒着烟
你正乘浪而回
你的唇在动,你说什么我却听不见
小时候,我发过一场高烧
双手肿得像两只汽球
现在那种感觉又回来了
我没法解释,你不会了解
这不该是我的模样......
小时候,我曾惊鸿一瞥
那是什么,从我眼角掠过
回头望去,它已消失
再也无法触及
孩子长大,梦已走远
曾几何时,我已放心麻痹自己......
摧枯拉朽的电吉他扬起,像一阵狂风,扫过所有琐屑的俗丽的朝生暮死的物事。这C城的夜店,倏然幻化成一座圣殿,笼罩着史诗的光芒,凝止在翻腾的乐符之中。
是的我知道这首歌 ── "Comfortably Numb",出自英国前卫摇滚乐团Pink Floyd的双专辑钜作《The Wall》(1979)。吉他手David Gilmour简直朝闻之夕死可矣的独奏,屡被誉为“摇滚史最伟大吉他solo”。这专辑名满天下,然而它太悲壮、太沈重,实在不能常听。我做梦也没有想到竟会在彼处与它重逢。
驻场DJ静静吸着菸,把整张《The Wall》放完,正是开始营业的时间。他换播一张“懂疵”迎接第一批来客,依旧不发一语,面容沈静,像入世修行的高僧。
我终究没有找他攀谈。事隔多时,渐渐连他的脸孔亦不复记忆,只记得他在Pink Floyd的音浪中仰躺吸菸的模样。前两年,C城大举扫荡夜店,听说那间孤耸城郊的舞场亦已歇业。我想,应该是不会再遇到他了。
这几天读年轻作家黄虫的小说辑,每篇都以一首歌命名,埋着与那首歌呼应的情节。黄虫对过往的流行歌曲用情很深,于是读着读着,脑中也自动播起背景音乐。我猜,黄虫大概是不认识那位C城DJ的,然而读完这几十则小说,竟也彷若补完了当年那DJ的故事。阖上书稿,回想那夜神奇的一幕,或许那驻场DJ,现在仍在哪间Pub打工,依旧习惯早到,为自己放一张Pink Floyd呢…...。
(为黄虫小说辑《靴子腿》作序)
彼处不只门面漂亮,音响系统也花了大钱,低频深沈而不含糊,高频清脆而不刺耳,即使在极大音量仍然层次分明、游刃有余,想来不单砸下许多银两,还得有专家细心指导,才能整治出那样的气势。台北那些live house,和C城这儿一比,都不免显得寒碜了。
然而尽管装潢、灯光、音响都很到位,人客的模样也挺体面,彼处的音乐却不免令我失望:那儿有不只一组驻唱歌手,按日轮流献唱,唱的不外乎全台湾酒吧歌手都腻味熟烂倒背如流的那些歌:4 Non Blondes的"What's Up"(1992年带点‘另类风’的女子摇滚名作,就是副歌反覆唱‘Hey hey hey…I say hey, what's going on?’的那首,原版其实还不赖,不知为何我们的做场歌手总会表演过度,把它唱成咬牙切齿的哭调仔,或者抬头挺胸激昂亢奋的军歌)、Joan Jett的"I Hate Myself For Loving You"(1988年排行金曲,做场歌手的翻唱版好像永远抓不到原版破罐破摔的肮脏劲儿,结果就像威士忌偷偷被换成了黑麦汁,喝再多也high不起来)、还有比较新的,Gwen Stefani的"Hollaback Girl"(歌名好像被翻成‘哈啦美眉’?这样算起来,那该是2005或2006年,这首舞曲横扫全球,夺奖无数。这歌乍看白痴无脑,却是歌者有意为之,真正厉害的是那义无反顾的挑衅气势。这部份总是被做场歌手彻底忽略,于是只能变成货真价实的白痴无脑)。
驻唱歌手不在舞台上的时候,驻场DJ负责播歌。老实说,DJ的音乐品味也就那么回事,几乎都是“懂疵懂疵”的“广嗨”和“台嗨”(即港产、土产的‘摇头歌’),舞场那耗资不知多少万的超重低音放起来,每个“懂疵”都震得你从脚底麻到头顶,倒也是奇妙的经验。
可惜我不懂跳舞,驻场乐团第二个set唱完,DJ再度“懂疵懂疵”的时候,场内愈来愈热闹,大家愈来愈high,我却很快就头痛起来,只好匆匆告辞。
正式办活动那天傍晚,我提早到那儿协调各项杂务。事情安排妥当,我们一时没事,营业时间也还没到。工读生启动空调,慢吞吞拖好地,排好桌椅,一桌桌摆上当日促销酒牌和烟灰缸。就在这时候,驻场DJ来了。他一言不发,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天色已暗,舞场一片漆黑,他走到柜台后,摸摸弄弄,点亮几排灯,提供最低限度的照明,然后默默走到DJ台,坐下。那是全店中央正对音响系统的“黄金位置”。他从包里摸出一片CD,喂进机器,按下PLAY,扭大音量,然后点亮一支菸,深吸一口,往后躺倒,闭上双眼。键琴、贝斯和鼓从那极之厉害的音响系统流泄而出:
哈啰?有人在吗?
点头示意,若你听得见
有人在家吗?......
没有疼痛,你正在回归
远远一艘船在海平线冒着烟
你正乘浪而回
你的唇在动,你说什么我却听不见
小时候,我发过一场高烧
双手肿得像两只汽球
现在那种感觉又回来了
我没法解释,你不会了解
这不该是我的模样......
小时候,我曾惊鸿一瞥
那是什么,从我眼角掠过
回头望去,它已消失
再也无法触及
孩子长大,梦已走远
曾几何时,我已放心麻痹自己......
摧枯拉朽的电吉他扬起,像一阵狂风,扫过所有琐屑的俗丽的朝生暮死的物事。这C城的夜店,倏然幻化成一座圣殿,笼罩着史诗的光芒,凝止在翻腾的乐符之中。
是的我知道这首歌 ── "Comfortably Numb",出自英国前卫摇滚乐团Pink Floyd的双专辑钜作《The Wall》(1979)。吉他手David Gilmour简直朝闻之夕死可矣的独奏,屡被誉为“摇滚史最伟大吉他solo”。这专辑名满天下,然而它太悲壮、太沈重,实在不能常听。我做梦也没有想到竟会在彼处与它重逢。
驻场DJ静静吸着菸,把整张《The Wall》放完,正是开始营业的时间。他换播一张“懂疵”迎接第一批来客,依旧不发一语,面容沈静,像入世修行的高僧。
我终究没有找他攀谈。事隔多时,渐渐连他的脸孔亦不复记忆,只记得他在Pink Floyd的音浪中仰躺吸菸的模样。前两年,C城大举扫荡夜店,听说那间孤耸城郊的舞场亦已歇业。我想,应该是不会再遇到他了。
这几天读年轻作家黄虫的小说辑,每篇都以一首歌命名,埋着与那首歌呼应的情节。黄虫对过往的流行歌曲用情很深,于是读着读着,脑中也自动播起背景音乐。我猜,黄虫大概是不认识那位C城DJ的,然而读完这几十则小说,竟也彷若补完了当年那DJ的故事。阖上书稿,回想那夜神奇的一幕,或许那驻场DJ,现在仍在哪间Pub打工,依旧习惯早到,为自己放一张Pink Floyd呢…...。
(为黄虫小说辑《靴子腿》作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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