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昆明市人代会上昆明市委书记仇和说:“昆明的土地价格比周边城市都低,但是房价不低,为什么?原因是钱到了老板的包里。这是巨大的贪污腐败!为什么?因为部分官员当了老板的保护神。目前我们已经掌握了一些线索,下一步会对这些官员进行查处。”
如果仇书记是针对房地产业领域的腐败发表一些言论,或者昆明市获得相关腐败证据,查处相关的腐败人员,这没有什么问题,而且应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对不能姑息养奸。
关键在于仇书记论证腐败的逻辑是严重错误的,他的论证逻辑是这样的:昆明的土地价格(比周边城市)低 → 房价就应当低,现在房价高于周边城市 → 中间存在差价 → 开发商赚钱了 → 巨大的贪污腐败。其错误表现在:
1、土地价格不是房价的决定因素,是房价决定地价,而不是地价决定房价。正是因为人们旺盛的需求才推高了房价,在高房价的预期下,开发商愿意支付较高的土地价格。同样道理,如果在获得土地时土地成本低,也不能论证房价就应该低。
2、当前住宅价格与获得土地时的成本中间有较大的时间差,用不同时点的价格进行分析缺乏可比性。只要当时出让土地时是按照当时的政策规定进行的,那么现在的房价高低与出让土地行为违法与否是无关的。不能因为现在房价高就认为当时出让土地时一定有腐败行为,反过来问一句,如果现在房价低呢?那么是否就意味着出让土地时有慷慨的慈善行为了?
3、开发商在获得土地后,由于市场需求扩张造成房价上涨,那么意味着开发商当时的投资决策是正确的,可以获得利润,这中间没有什么不正当,也绝对不能推导出一定是贪污腐败使开发商赚钱的。如果仇书记的论证是正确的,那么全昆明的亏损企业就是最优秀的企业了。开发商赚钱与贪污腐败没有直接的联系。
诚然,可能会有部分开发商和政府官员狼狈为奸,政府官员以低价将土地转让给开发商,中间存在着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的现象,但是可能存在并不意味着必然存在,一部分开发活动中存在腐败现象并不能逻辑地推导出全部开发活动都是由腐败主导的。更何况,我国政治中存在着严重的官本位现象,仇书记的指示会极大地鼓励相关部门去寻找腐败,会使腐败被制造出来,我忧虑未来一段时间昆明的房地产腐败案件会出现井喷,以反腐败的旗号、以良好的意愿做错事可能又会上演,会出现一大批冤假错案,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出现“地王”时,是腐败造成的,出现土地价格较低时,是腐败造成的,不管土地价格高低都直接推导出腐败,这叫土地价格如何是好?也许开发商在获得土地时只能闭着眼睛,任何一个不小心“眨眼”的行为都暗示着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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