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虚假信息被拘,网络岂是造谣者的天堂?


传播虚假信息被拘,网络岂是造谣者的天堂?

/赵化鲁

一起店员和顾客之间的纠纷,被路过的陈某(男,广东饶平人)看到,于是凭空想象,采取移花接木的手法编造了多名新疆维吾尔族人员“因涉嫌盗窃被市民和保安员群殴”的虚假信息,并在互联网上散布。另经调查,农某(男,广西横县人)和叶某(男,广东南海人)随后在网上跟进并转贴扩散这一虚假信息,制造影响。目前,广州警方已将这3人拘留审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新华网16报道)

根据道听途说,肆意传播虚假信息,陈某等人的行为渲染事态,无端挑起民族纠纷,影响十分恶劣。警方对其采取措施是必要和及时的。广州警方表示,在互联网上发布各类信息应该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凡是在网上散布虚假信息触犯法律规定的,必将受到严惩。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衍生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如何规范网络,让互联网的活动健康文明有序,值得深入探讨。在日前举行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指出,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努力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切实做到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充分发挥媒体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 中央外宣办主任王晨近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对外宣传工作会议表示,在新的一年里,要抓住机遇,改革创新,更加及时有力地向世界传播中国的声音。要加强互联网新闻宣传和管理,营造网上良好舆论环境。

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管理,是宣传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也是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必需。一系列网络事件表明,任由不良虚假信息网络传播,其危害是巨大的。网络的不规范,笔者就曾深受其害。有人匿名在网络空间无中生有地攻击本人,破坏我的个人形象;更有甚者,有居心不良者,把我的一篇谈教育的文章标题偷换,制造了一个低俗雷人甚至趋于反动的标题,恶意传播。我愤怒之余,却投诉无门。互联网亟需规范完善,由此可见一斑。

陈某等人因网上传播虚假信息被拘,咎由自取。警方的严厉措施,给那些造谣诽谤者敲响了警钟。多行不义必自毙,任何违法犯罪和不道德行为,都是不允许的。网络对于造谣者,绝不是肆意妄为的人间天堂。天网恢恢,网络的天空里,法网亦恢恢。

2010-1-7晨,豆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