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委、县政府言而无信,拒不兑现招商引资奖金,导致创业者步履维艰
我叫刘新政,陕西省洛南县巡检村人,系洛南县老君山自然风光旅游风景区原法定代表人。现将洛南县委、县政府言而无信,拒不兑现招商引资奖金的情况再次反映,敬请各界仁人志士关注、帮助。
2004年4月2日,洛南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招商引资若干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对引进国内外客商来洛独资办厂的中介机构或个人,视其投资额度、效益规模和为县财政的贡献,可按引资总额0.5%-1%的比例,由县财政出资给予一次性奖励。
2007年8月,我们老君山旅游风景区与内蒙古恒越达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招商引资谈判,达成合作意向,为了慎重起见,我们并收取了部分定金。之后,我们通过县文物旅游局向洛南县委、县政府做了汇报,县委书记刘文亮、常务县长程思有赴内蒙古考察,促成了老君山招商引资项目的进一步合作。
2008年4月初,在西洽会上,洛南县人民政府县长雷二虎与内蒙古恒越达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亿二千万元招商引资协议,我们积极配合洛南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及时将老君山自然风光旅游风景区交给投资商开发,我们很快在当月办理了移交手续,现在,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老君山项目建设已经取得显著成效,成为洛南县规划的华山南区旅游的核心景区,对于当地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特殊贡献。可以说,我们是洛南低碳经济发展的创始者,洛南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领跑者。
但是,我们付出的艰辛努力并没有给我们带来应有的回报,而是巨额的债务,我们通过多年的苦心经营,引来的投资商拖欠我们应得的补偿款,洛南县委、县政府也不兑现该给我们的奖金,按中共洛南县委、县政府洛发(2004)25号文件,洛南县人民政府应该给我们奖励120万元。
我们多次就此向洛南县委、县政府进行反映,可石沉大海、渺无音讯,只好继续上访,请上级组织帮助解决。可时值一年有余,依然没有然后结果。
对于招商引资有功者发给奖金,是洛南县委、县政府以文件形式发布的公开承诺,理应无条件的及时兑现,可是洛南县委、县政府在我们多次敦促的情况下,对引资者的合理诉求置若罔闻,拒不兑现自己的承诺,失信于民,这不仅使我们感到是上当受骗,更有损于政府的公信力,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
希望我们的呼吁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帮助我们尽快解决创业过程中债务问题。谢谢!!!
此致
敬礼
反映人:刘新政
2010年3月19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