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焦点评(10-129):民营经济撞在“玻璃门”上
彭澎接受《羊城晚报》采访
题外话:民营经济的发展走过了一个艰难的历程。现在,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着几个关键的问题:一是能否进入垄断领域。看得见进不去的“玻璃门”、进得去活不了又退出的“弹簧门”都使得新政好看不中用。二是融资难到底能靠谁。国有商业银行不太可能向没有抵押物的民营贷款,即使成立担保公司也无济于事,成立民营银行可能是一种出路。三是民营企业如何做大做强。一些民企提出“二次创业”或打造“百年老店”,但是靠家族制还是公众公司仍莫衷一是。其实无论走哪条路,完善的公司治理是民企走得更长远的基本功。
广东扶持民营经济新政:激活民间投资能量
2010年09月27日 羊城晚报 马勇
经信委负责人全面解读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近日正式亮相,引起与广东民营企业家的热议,认为这是金融危机后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的及时雨,不仅有利于突破经济体制瓶颈,更能激活民间投资的能量。
昨天,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有关负责人不仅透露了《意见》出台的内幕,还详细解读了《意见》如何针砭时弊,解决法制环境不完善制约民企“二次创业”的难题。
民企发展难在法制环境不完善
“如今,不少民营企业家对法制环境产生彷徨,担心没准哪天政策就变了。”省经信委这位负责人开门见山地说,目前对民企发展最突出的制约就是法制环境不完善。
这位负责人透露,前不久,经信委组织了20位大型民营企业的董事长召开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难题,其中一个现象令这位负责人颇为感叹,20人中就有10人已经拿了绿卡。
民营经济作为天然的市场经济,其发展壮大尤其需要法制保障,而恰恰在这方面我们还存在不少缺陷。“一些法律法规特别是对公民和企业财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一些公职人员在服务办事过程中吃拿卡要,变相收费,以罚代管,使得民营企业穷于应付,不堪重负。”
法制环境的不完善,开始影响到广东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制约民企的“二次创业”。来自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数据显示,2009年,广东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2.75%,这个数值比江苏低了近5个百分点,比浙江低了近15个百分点。
“按照这样的态势发展下去,过不了几年,我省民营经济的先发优势就可能丧失,发展就会陷入被动。”省经委的负责人对此颇感忧虑。
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不仅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省经信委和中小企业局的有关人士焦急,省委、省政府的决策者更是急在心头。为民企排忧解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成了当务之急。
书记省长亲自抓多次过问
为此,省委、省政府及时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省经信委的负责人称,《意见》在起草过程中,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徐少华秘书长、佟星副省长多次过问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筹备情况和《意见》起草工作,批转了多份相关材料要求起草组参阅。
汪洋书记分别于5月7日、6月24日亲自主持召开两次会议,听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委政研室关于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筹备情况和《意见》起草情况汇报,为起草工作指明了方向,确立了基调。
据悉,整个起草工作历时半年,数易其稿。为了找准问题,省委政研室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成联合调研组,分别赴珠三角和粤东、粤西9市调研,实地考察了一批民营企业,同时召开了省直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和商会座谈会。
起草组还研阅了大量文件资料,认真领会了省十届六次全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学习了《珠三角规划纲要》、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以及《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等重要文件后,拟定提纲。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推敲,集中修改,形成文件草稿。5月初,在向汪洋同志汇报筹备情况后,起草组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形成《意见》(征求意见稿)。
针砭时弊目标明确
经信委的负责人透露,在调研起草《意见》的过程中,感觉到目前困扰民营企业的最突出问题是政策落实不到位,特别是人才引进难、土地使用难等。
因此,《意见》侧重强调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实,具体从财税支持、创业富民、人才培育、土地使用等四个方面展开。
这位负责人还称,《意见》在政策制定上是远近结合。一方面是立足当前,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的需要;另一方面又是着眼长远,推动民营经济实现科学发展的形势需要。
据悉,立足当前,缓解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突出困难。破除民间投资的的隐性壁垒,鼓励民营企业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缓解民间资本的准入难。继续加大力气缓解民营企业在融资、土地、人才、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困难。
而长远方面,主要引导民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强化自主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促使民营经济由产业链低端向高端靠近,促使民营经济由低生产效益向高生产效益转变。
省经信委的负责人特别指出,《意见》稿对今后民营经济的发展目标也很明确。量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5;质上,民营经济对全省GDP增长贡献率超过45%。
专家深度解读
昨日,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高级研究员彭澎博士就《意见》中的几大亮点逐一进行深度解读。
期待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取得实质性进展
《意见》提出,“优化民间投资的审批登记程序,分层次、分区域、分类型规范设置民营经济在金融、通信、电力、石油天然气、自来水、医疗、教育、文化等行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资准入门槛。市场准入标准要公开透明,对各类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独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这是否意味着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将取得突破呢?目前我国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实际情况究竟如何?
在金融危机当中国家实行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4万亿元的投资和9.58万亿元的信贷资金,绝大部分都进入了国企的口袋,民企在这样一场资金的饕餮盛宴中,只能成为一个看客。
彭澎表示,自“非公36条”出台以来,虽然民间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从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都非常地重视完善和优化民营经济进入垄断行业的体制机制,但是目前而言,民营经济对高垄断行业的渗透仍然很无力。金融、航空、电力、石油天然气、烟草等大批垄断行业几乎很难看到民营经济的身影。十多年前,我们国家就说过让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搞民营银行,可现在都没有真正实现。因此,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还是有一个很长的过程的。
以前民间资本面对垄断行业的高门槛,是一点机会都没有,现在门槛虽然降低了,可是在一些领域,民营经济面前还有一些看得见却进不去的“玻璃门”,或进去了又不得不在非市场因素干扰下被迫退出的“弹簧门”。
所谓玻璃门,就是“看得到,进不去”。似乎垄断行业的准入条件都具备了,也了解游戏规则了,可是在执行过程中却存在很多不可操作性,就是进不去。
“弹簧门”现象也类似,“进去了又弹回来”,有些垄断行业,如石油,也曾经有民间资本进入的案例,可面对强大的国有资本的竞争和种种无形的限制,都活不好,最后还是干不下去退出了。
在垄断行业中,房地产业可以说是民营经济进入比较充分的。彭澎认为,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在房地产市场中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平等。当然,这种平等是相对的,相比国有企业不惜重金地竞购地王,民营房地产企业就显得很无力了。
彭澎博士期待,《意见》提出的“不得单独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可以得到真正的落实,这样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才可以取得突破性进展。
地下钱庄合法化化解融资难题
融资难问题一直制约着民营企业,特别是其中的中小企业的发展。
《意见》提出,“推动有条件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拓宽民营经济融资渠道。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
彭澎认为,想依托国有大中型银行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是不切实际的。因为我国商业银行绝大多数是国有银行,而且国有商业银行在银行信用中占据统治地位,国家所有的性质决定了商业银行在赢利与风险控制的选择中更倾向以控制风险为主的价值取向。
由于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往往没有抵押物,在贷款发放中,国有银行必然是“傍大款”和“锦上添花”,而不是给中小企业“雪中送炭”。
其实,上市融资也是一条出路。彭澎表示,创业板、中小板等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某些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至于《意见》中提到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这对中小企业融资将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我认为仍然是杯水车薪的。”
彭澎建议,应该尽快让地下钱庄合法化,成立民营银行。既然大银行都不愿意把钱贷给中小企业,很多中小企业就不得不求之于地下钱庄,可是地下钱庄利息高,往往是高利贷。地下钱庄虽然客观上解决了不少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但是没有规范化的管理,风险仍然很大。
因此,倘若把地下钱庄合法化,成立民营银行,将会是规范民间资本的一次“破冰”,让一直处于地下的“私人钱庄”有望浮出水面,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公司治理是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然选择
《意见》提出,“提升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立足打造“百年老店”
随着民营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传统的民营企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提升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民营经济整体素质。
彭澎表示,家族企业是不可能成为“百年老店”的,国美控制权的争夺战恰恰反映出当下中国民营企业如何从家族企业的管理方式走向公司治理。可以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民营企业发展的方向,是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