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的责任心靠啥来激发?


党员干部的责任心靠啥来激发?

  

  新春伊始,百业待兴。“十二五”开局之年,赢在新起点,打好第一仗,领跑全过程,离不开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事业心、责任心来做保证。

  每年年初,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都会在目标兑现签状大会上,以“重金”奖励有功人员,包括奖励给一些在目标考核、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党员干部。这样做的初衷和目的并没有错,都是为了表彰先进,鞭笞后进,是一种目标管理、责任紧逼的工作方法。但是,我们见得很多的是“重奖”的泛滥,而少有一些工作不到位、不积极、不尽职的党员干部真正被“重罚”或“问责”。某种程度上,“奖励”、“奖金”,演变成了一种普发的“福利”。

  也许有人会说,重奖有功之人,是为了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机关干部,能够更好的调整自己的工作状态,激发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原本无可厚非。但是,笔者始终觉得靠“奖”来刺激、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总带有某种程度的功利思想和名利色彩。工作好了,就给以重奖,容易会让一些党员干部产生心理扭曲。工作干好了,不但有名还有利,争第一,争的就是钱,久而久之,便会有一种“一切向钱看”、“为了钱才干”的错误思想。

  其实,干好本职工作,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分内之事。既然戴上了乌纱帽、担起了“人民公仆”的名分、端着了“国家干部”的饭碗,就应该对党忠诚,对民忠心,为党分忧,为民解忧,就应该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务实奋斗、开拓创新,干好每一件事,做好每一项工作。干好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干不好就是一种失职、渎职,就应该也必须受到问责、惩罚。而我们恰恰在惩和罚上做的不够,相反却过多的强调了物质的奖励和金钱的刺激。当然,对于工作确实优秀的,给予适当的奖励也可以,但是绝不能太多、太高、太滥、太广。因为党员干部、机关干部毕竟还有着“金饭碗”、“铁饭碗”,他们本来就已经衣食无忧,给他们更多的钱,只能助长其对金钱的看重、对民生的冷漠。与其拿动辄上百万、过千万的奖励党员干部,还不如用其去做一些民生工程,干很多民生实事,这样更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也更能让群众满意、高兴、答应、放心、舒心、安心,更能让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重奖”之下必有勇夫。但同时,“重奖”之下也必会有投机。有些党员干部,为了完成所谓的目标、指标、任务,不惜投机取巧、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玩数字、加水分,不是脚踏实地的干好本职工作、分内之事,而是苦于钻营、工于心计,做表面文章,搞政绩工程,喜欢出花样、玩点子,而不习惯、不善于去做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不肯也不愿意做一些利在长远的基础性工作,更不用说去做一些解民忧的琐事、小事、杂事了。长此以往,将会很危险。

  纵观官场、政界,很多党员干部,缺少的是责任,而不是金钱。很多地方已经实行了阳光工资、绩效考核,本来工资待遇方面就已经很高、很有优越感。但一些党员干部,还不自足,总想方设法的给自己口袋中多装一点。而在一些基础工作方面,能糊就糊,能拖就拖,但一旦有利可图,便会削尖脑袋往里钻。在奖励方面,也是逢奖必争。难以想象,功利十足的党员干部,还算不算优秀、先进、楷模。

  可能还会有人说,拿出财政收入、利润所得的小零头来奖励奖励,未尝不可,也未尝不划算。但是,再小的资金,也能做很大的事情。关键要看怎么用、如何花?与其动不动就奖,还不如时不时罚。因为责任需要倒逼而不需要靠奖。

  (倪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