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日北京天
7月2日,一场大雨过后,多日密布的雾霾终散去,北京迎来久违的蓝天。这天蓝得着实令人震撼,像极了童话般的仙境。一时间,市民们纷纷拿起相机、手机记录这个“历史瞬间”,“这种好天,不拍张照都对不起老天爷”;微博、微信上也出现了一股“晒蓝天”的热潮。有网友说,这绝对可以算得上是北京“限量版”的蓝天;也有网友感慨:“这天蓝得真令人感动!”
在令人感动的同时,一流的空气质量也让人呼吸就是畅快。看,浓度曾经爆过表的PM2.5出现了罕见的个位数。再看,7月2日当天中国气象局发布消息称,刚刚过去的6月份,北京雾霾日数达18天,为最近30年常年同期雾霾日数(3.2天)的近6倍,为近10年同期雾霾日数(6.4天)的近3倍,和去年同期(12天)相比,也偏多五成。据气候专家介绍,这为上世纪60年代以来同期最多。
看到这组数据,刚刚感动的心情不免又沉重起来。近三十年,以十年为单元,北京的雾霾天气呈倍数增长,生活在这座特大城市的市民有着深刻感受,甚至时常会感叹:首都都成这个样子了,还能居住吗?向往首都的、习惯了首都的人乐观地说,我们的领导人不也是和我们一样同呼吸吗?自我宽慰、自我调侃之余,还要问一句:像7月2日这样的“极品天”能维持多久?有人总结北京的雾霾困局:冬季靠(大)风,夏季盼(大)雨。
这风靠得住吗?这雨盼得来吗?气候条件通常变化不大,盼得来的基本都是异常气象,同样的异常气象就是久旱不雨,那就严峻了。其实,过去北京的天气不是这样。从形成雾霾的基本条件看,我们必须更多地关注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零排放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关键是要让排放总量控制在人类健康能容忍的限度内。因此,实现减排目标必须要有足够的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进行立体防控,哪个手段都不能软。从6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来看,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将入法,并加大环保违法的处罚力度,使环境违法的代价大大提高,从而逐渐形成不敢轻易环境违法,乃至保护环境成为公民自觉行动的社会氛围。环保法律硬起来、环境执法也硬起来,是这种社会氛围形成的两大支柱。
现实情况是,北京的污染物排放在不断增加。一是汽车尾气排放随着机动车保有数量的增长而增加,而且因为油品标准低质量差而增加尾气的危害;二是急剧膨胀的人口不仅给北京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带来巨大挑战,而且其粗放的活动方式和习惯给环境带来的污染不可小觑;三是北京周边的污染甚于北京,尤其是河北地区,其经济结构偏重、发展仍比较粗放,给北京的环境治理压力非常大。环境污染没有疆界,因此这种治理仅靠北京自己的力量不够,必须区域整体协调,共同治理才有成效,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一盘棋”思想。在这个区域版块内,不仅要进行产业分工,而且在低碳要求下,共同承担污染治理的代价,尤其是作为北京的环境屏障地区,无论是为保证水源安全还是防风固沙等所作出的牺牲,都必须有一个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唯有如此,才可持续。而这些补偿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就在于一揽子环境治理框架内的制度创新举措,比如征收碳税、拥堵税,乃至资源占用税等等。
其实,北京遭遇的困境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阶段性特征。这些环境状况的恶化,是和经济发展过程相伴随的,并呈紧密的正相关关系。全国其他地区亦如此,四分之一的国土遭遇雾霾笼罩,而且以经济发达和发展加速的地区为甚。发展需要继续,但是不能继续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这个牺牲不是一个简单的污染,更重要的是它以一种隐形的形式持续给社会生活的主体——每个人——带来伤害,削弱人生产能力,最终会完全将其剥夺。最近,中国疾控中心原副主任杨功焕教授公布其课题组8年前在淮河流域所做的一项跟踪研究成果第一次揭示,水环境污染与癌症有着直接关系,所搜集大量事实谓触目惊心。其实,这基本上是一个常识,空气污染导致肺癌的增加也是一个道理。由此可以解读为:人在发展过程中不经意地为自己挖掘了一个坟墓。何必呢?
因此,在不能停止发展的前提下,必须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作为一个硬约束,产业结构轻型化、发展低碳化。与此同时,对那些蓄意排污、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要让其破产,形成强大威慑,不能再现当年松花江水污染造成150公里污染带,对污染者开出最高罚单100万元,但治理污染却需投资100多亿元的怪现象。滇池治理、太湖治理、淮河治理等也陷入类似困境。发展的效率在哪?价值在哪?以罚代管、一些环保官员的腐败“助纣为虐”削弱了人们的环保意识,其丧失环境伦理的危害需要正视和治理。
治理环境关键在人,意识、决心和行动是决定因素。“七月二日北京天”不常有,但希望天蓝、地绿、水净、气爽的生态北京、美丽中国的回归之路不再曲折和坎坷。(文/杨良敏 刊于《中国发展观察》2013年第七期卷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