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黄建中

管理学博士,金融学和会计系专业硕士生导师。毕业于同济大学经管学院建设管理与房地产系,主要研究领域:证券投资、公司治理与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投资银行等)、房地产投资与金融;主要讲授课程: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企业并购与重组,房地产投资与金融、衍生品投资、项目管理等。
20年证券与房地产市场研究及投资银行业务经历(其中大券商从业7年),国内券商首批行业研究员(建筑与房地产业),证券界资深专业人士,多家主流财经报刊特约作者,全球领先的金融服务商--汤森路透旗下reuters insight专家团成员,亚洲房地产协会会员、世界华人不动产学会会员。曾任广发证券公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投资银行总部资深高级经理等。拥有证券投资咨询、代理发行、证券经纪、期货经纪和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国内首批通过证券与期货业所有从业资格的专业人才,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首批个人投资者),走访过百余家上市或拟上市公司,对证券与房地产市场、中国上市公司有较深入的研究和较深刻理解。
   主持课题有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上海市哲社规划项目、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重点项目等。在海内外报刊发表学术论文、译文、财经时评百余篇,其中海外7篇,国内核心期刊10余篇,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投资与证券》全文转载3篇,国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网文献库转载20余篇。学术论文曾获全国奖两项、省级奖3项。
学历背景:先后毕业于京、穗、沪三所百年老校暨重点大学,建筑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曾由广发证券公派赴纽约巴鲁克商学院(baruch college of cuny)研修资本市场专题。
代表作与影响:
长期从事证券与房地产交叉领域研究,系国内最早的建筑与房地产行业分析师之一,资深专业人士。接受新华社、cctv、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中国房地产报、证券市场周刊、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财经日报、第一财经电视、经济观察报、证券日报、中国经济时报、华夏时报、理财周报、法制日报、南方周末、新京报等主流媒体记者采访(专访,或就财经问题发表看法、评论等)三百余次。
在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方面,系国内最早及被学术论文引用次数最多的研究者之一,相关研究曾获“第二届(2016)全国金融硕士优秀教学案例大赛”优秀案奖等,其中对定向增发与股权分置改革捆绑第一案--驰宏锌锗案例发表的系列文章(参见本博)被cctv2品牌节目《中国证券》(后更名为《证券时间》、《交易时间》)“观点聚焦”栏目大篇幅专题评介,及众多报刊转载、引用、报道,在证券界和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由此促进了相关法规的完善及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对国内自主配售权寻租第一案我武生物的研究,获美国管理会计学会(IMA)主办的“2017首届中国管理会计教学案例写作大赛”第三名(三等奖),相关言论被cctv2、新华社、中证报、第一财经、央广经济之声等几十家媒体广泛采访报道,产生了较大影响。
在房地产领域,是有深厚金融背景和建筑师职业经历“科班出身”的房地产博士,对楼市调控的系列前瞻性建议,已成为2011年国务院“新国八条”第一、六、七条的主题思想——“新国八条”被认为史上最有效和最具针对性的一轮调控,其中最主要的政策创新绝大部分来源于本人一个多月前公开发表的两篇文章(详见本博文章及媒体报道)

特别提示:
多次发现知名财经报刊,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刊发了本博客的文章,造成了不良影响(一稿多发的误会等);也发现一些学者在学术期刊(其中包括京沪名校的教授、博导在两家权威期刊,多家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较大篇幅引用了本人在国内报刊首发的原创性观点和分析资料而未在参考文献中列示。故特此提示:
本博文章除特别标明者外均为原创,欢迎各类转载,也欢迎在学术论文中引用本人的观点和资料,但反对一切盗版、抄袭剽窃等侵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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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盗版及抄袭剽窃等侵权违法行为,本人将保留终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提请各位读者(包括未在本博客挂出已公开发表文章的读者)注意,也请广大网友监督、举报相关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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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自主配售权与存量发行制度应当废除


本文已发表于上海证券报2014-2-14 ,刊发时有删节: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quanshang/qspl/20140214/024418207112.shtml

批评是爱的表达方式 证监会应虚心接受

有一个题为《美国与中国的区别》的热帖在网上流传甚广,其中的三个对比让人印象深刻:“美国公共知识分子以批判政府为使命;中国公共知识分子以歌颂政府为使命。/ M0 f9 L2 r3 c7 u1 z/ o6 H e 美国批判政府最厉害的知识分子得大奖;中国歌颂政府最厉害的知识分子得大奖。美国学校没有政治教育,而精英都很爱国;中国学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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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高价,限家数”的IPO新规不靠谱 应废止


本文发表于《中国证券报》2013-12-6 ,刊发时略有删节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newstock/xgpl/20131206/010017544655.shtml

【摘要】“剔高价,限家数”的IPO新规违反市场化原则,可能导致投资者申购报价行为的扭曲,甚至采取逆向选择,非理性地竞相压低报价(以免被划入无效申报范畴而被剔除失去认股机会),如果一味地人为压低新股发行价,同样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其危害不亚于“三高”。这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对本应该优质优价的好公司而言也有失公平。“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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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传闻中的监管乱象:从“8.16”到“9.9


     【摘要】在证监会热线开通的第一天(9月9日)上午,笔者“尝鲜”拨通了12386。然而,这是一次令人失望和不快的经历。笔者宁愿相信证监会非常业余的回函是临时工写的,严重损害了刚刚树立起来的“钢腕治市”形象,也让刚开通的12386成了摆设。从8月16日到9月9日,同样是优先股的不实传闻待澄清,同样是股市明显异动后小股民跟风被套,同样是交易所的不停牌(或休市),同样是证监会对股市传谣的不作为,折射出的是中国股市的监管乱象,加剧了中小股民受害事件后续不断的隐患。若任由其泛滥成灾,制造和传播谣言误导中小股民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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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下的以房养老银行难买账


  闫星月 黄建中

  这是我和研究生合写的一篇文章,已发表于《上海证券报》2013-9-23,http://finance.sina.com.cn/review/hgds/20130923/014316817668.shtml

  日前,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由此将“以房养老”(或称“倒按揭”)这一话题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作为一种在美国等成熟市场较为流行的养老模式,在中国却面临水土不服等问题。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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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期货对利率市场化及三大市场的影响


国债期货对利率市场化及三大市场的影响

     9月7日,我应邀参加了中金所主办、浙商期货承办的“国债期货投资报告会”,做了题为《国债期货的国外经验与市场影响》的专题报告。

     分享几个“国债期货投资报告会”的图片,供关注相关问题的朋友参考。我对国债期货的市场影响(包括宏观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国债现货、A股现货、股指期货等),是从投资品的差异或相似性视角分析的:

1、国债期货推出对国债现货市场的影响短期明显偏空,而且已经显现。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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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事件”五大追问


  本文发表于《每日经济新闻》2013年8月19日,刊发时略有删节 http://opinion.hexun.com/2013-08-19/157200150.html?frommarket=sh-icity

注:引用本文观点、资料等,请注意尊重版权和学术规范(表明出处),抄袭等侵权者必究。

 

【摘要】证监会的通报和光大证券对事件的公告存在诸多疑点,仍不能排除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市场操纵大案,亟待有关方面尽快更进一步的案件细节资料和彻查报告,以便弄清真相。作为一个必将载入中国证券史的大案、要案,其严重威胁了国家金融安全。如果“81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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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行政干预IPO发行节奏 市场化约束机制须加强


 

放弃行政干预IPO发行节奏 市场化约束须加强

 

【摘要】依照新规,证监会今后将不再以暂缓出文的方式控制新股发行节奏,股市低迷时暂停IPO的救市做法将成为历史, 这是市场走向成熟必经的转型阵痛。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放弃行政干预的同时,必须强化市场化约束机制,否则,中小股民的处境会雪上加霜。强化约束的主要举措是提高发行成功门槛,大幅增加IPO发行难度,遏制市场低迷下的恶意圈钱及质地较差公司的上市。

本文已发表于6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刊发时略有删节。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t/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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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潘石屹式微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


  潘石屹语焉不详的微博“报料”误导了股民且已导致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动,扰乱了股市秩序,违法了证券法和《信披办法》的有关规定。而“关闭微博说”则折射出其对股市规则的无知或缺乏敬畏,故北京证监局理当“请喝茶”以示教育和警示。此外,潘石屹微博事件已引起有关公司股价明显异动且已成为投资者的重大关切,无论合同金额大小都已经成为事实上的股价敏感信息,即构成“重大事件”,上市公司理当给市场一个及时的回应和说法,否则就会引起市场的乱猜忌和投资者间的信息不公平。而若上市公司没能及时发布公告,则交易所应当对股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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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投资者协会 完善弱势股东保护机制


  内容摘要: 从中国证券市场的生态环境、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现状,及我国上市公司特有的股权结构背景与中国证监会双重角色的尴尬等特殊国情看,中国比其他国家更需要成立投资者协会。投资者协会的职能、组织构架与运作模式等可借鉴消费者协会的成功经验,以扶助与联合中小投资者维权、制衡强势股东及敦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为主要宗旨。可考虑在北上广深四地率先成立投资者协会。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表示,证监会正研究成立一家或几家机构,代理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起诉讼、参与公司治理等。笔者以为,此类机构的成立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意义重大,而其理想模式应该是成立投资者协会(简称投协),以下特就有关问题进行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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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市一中院上诉状(状告住建部新国八条剽窃)


2012510日,收到徐汇区人民法院对本人起诉住建部不予立案的裁定书,现提起上诉。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黄建中 男 汉族
工作单位:上海师范大学金融学院
 
上诉请求
撤销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12)徐受初字第2号裁定,指令其立案受理,或者将本案由其上一级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 2012年5月10日收到的徐汇区人民法院(2012)徐受初字第2号裁定书认为,本案不属于徐汇区法院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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